2013/08/18 浏览量: 作者:延安市老促会
延安市老促会 调研部 经济组
(2013年8月17日)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了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新任务。带着这一课题,我们深入洛川县菩提乡明景公司进行了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明景公司创建于2000年3月,位于洛川县城北菩提乡园林场,占地面积2300亩。公司主要从事苹果、核桃、玉米、生猪等生产经营活动。平时有劳动力18人,除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景芹、屈明芳夫妇二人外,雇员16人,其中大学生5人。农忙季节一般雇临时工20多人,最多时达40人左右。2012年农场经营总收入为1500万元,纯利润达80多万元。明景公司是以职业农民为主体,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专门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备了家庭农场的基本要素。
二、作用和成效
明景“家庭农场”实现了以农户为主体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了农户整体收入水平。虽然他们还说不清家庭农场的具体含义,但却能明确感觉到实实在在得到了好处。
1、初步实现了土地集约化经营,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和农户的家庭收入。明景农场从2000年3月一次性承包乡园林场60亩土地起步,先后自筹资金或争取项目,经过13年奋斗,共整理土地620多亩,种植苹果220亩,核桃100多亩,玉米300多亩;荒山植树1500亩,总占地面积达2300多亩;家庭人均经营土地面积1150亩,其中耕地310亩。人均纯收入40多万元,是同乡人均水平的20多倍。就洛川全县乃至全市农户来说,这样高的家庭年收入并不多见,而且象这么大经营规模的家庭农场也为数不多。
2、增强了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标准。明景农场通过扩大生产,已经具有了相当于40余户农户的生产规模。生产的农畜产品全部外销,年销售收入达1500多万元,使农业由自给自足的保障功能向商品化程度高的盈利功能转变,为社会提供了更多更丰富的农产品。同时还建成了8个总容量达1500立方米的集雨池,有600头母猪扩繁及5000头育肥场一个,建有大、中、小沼气池13座,配套建成六个总储存量1000余立方米储肥池。这样一来,就形成了利用集雨池收集雨水作为种养补充水源,用粮食的主副产品作为养殖补充饲料,用肥水作为沼气生产原料,用沼肥作为果树和粮食的有机肥料,实现了“果(粮)、沼、畜”生态循环发展的产业格局。由于大量使用了农家肥和沼液、沼渣,很少使用化肥、农药,就有力地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以后批量生产绿色、有机食品奠定了基础。
3、创办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等新型生产合作组织,提高了农村农户的组织化程度。明景农场通过“明景生猪人工受精站”为养殖户配送精液上门服务。建立沼肥供应站,为周边3000多亩果园提供有机肥料。牵头成立了民园爱心苹果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了“明景园”商标,制作了“明景牌”有机苹果礼品盒。这些服务组织有力带动周边各村生产有机苹果7500余吨,年可给果农增收节支400多万元。同时还利用农场耕作、播种、防虫、饲料粉碎、自动上料等现代化农机具为周围农户服务,有效带动和促进了周围农户的组织化程度。
4、培育了一批新型职业农民,提高了农户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明景农场建立了苹果、生猪、沼气能源技术培训中心,经常对当地农民进行技术培训,起到科技示范和推广的重要作用。累计引进苹果、核桃、玉米等优新品种30多个,成功推广优新品种17个。先行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无害化防治、先进农机具等方面的先进技术,已成为当地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设施的先行者和现代农业科技应用与推广的辐射带动基地。同时农场既坚持开展生产,又涉足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这些新的生产经营理念带动和影响了周边一大批农民,对于培育一代新型职业农民有着积极重要的作用。
三、意义及启示
发展家庭农场,对于我们当前在完善农业产业化链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等方面都有深远意义和重要的启示。
1、发展家庭农场是完善和创新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现实选择。现代农业客观要求传统农业家庭经营组织,必须尽快转变为现代农业家庭经营组织。家庭农场是在不违反现行农地制度和尊重农户意愿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核心是在稳定家庭经营的同时,通过多种方式,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一部分土地向大户集中组建家庭农场。这样一来,既坚持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又继续发挥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并且可以在经济效益的引导下,不断投入扩大再生产,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力。从目前看,是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一种顺势调整,是完善和创新家庭承包经营的有效途径,而且易被广大农民接受。同时,家庭农场亦如家族企业一样,具有较好的传承性,能较好地维持和保护农业生产力,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选择。
2、发展家庭农场,是解决“三农”面临现实问题的有效措施。随着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农村面临青壮年农民大量外出,农业兼业化、副业化严重,农村“空壳村”普遍存在的诸多现实问题。如果长此以往,“谁来种地”和农业保供给的问题更为紧迫,“谁来养活中国”的问题将更为突出和严峻。家庭农场在保障土地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流转土地发展农业产业,通过家庭农场效益带动农业生产,使一部分农民逐步对现代农业有了新的认识,成为农业产业的主要生产者与经营者。一大批农户必将在利益引导下加入家庭农场行列,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成为新的农场主。一些大学生在家庭农场就业,为现代农业培养了新的生力军。这样就既解决了“谁来种地”和“地谁来种”的问题,又通过较为完善内部管理,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和品质,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加了农民收入,为化解三农问题探索出了新的办法和路子。
3、发展家庭农场,为城镇化发展提供了条件,是促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重点镇和新型社区建设的有力支撑。家庭农场的形成与发展,农业劳动效率的提高,加快了农民的分工分业,必然促进二、三产业的发展,使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成为职业工人,对城乡的统筹协调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市第四次党代会确立了以统筹城乡发展总揽工作全局的思路与部署。在这种背景下,加快以家庭农场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必将对推动延安城乡统筹发展有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业经营方式,目前正处在探索实施阶段,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一是社会认知度低,质疑、观望多。各级干部对发展家庭农场的意义认识不足,缺乏必要的支持和引导。从全市看,家庭农场还基本处于自发阶段。二是融资渠道窄,发展资金、投入少。发展家庭农场一次性投入比较集中,资金需求量大,而通过资产抵押等方式获取银行贷款比较困难,严重制约着其发展与扩大。三是土地流转难,法规、政策配套差。由于没有相应法规、政策支持和引导,土地流转缺乏激励机制,大多数农民因而宁可粗放经营,甚至土地荒芜,也不愿放弃“保命田”,造成土地零碎插花,制约了土地规模化经营。
四、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建议
(一)着眼于统筹城乡发展大局,加大对家庭农场发展工作的指导。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和家庭农场发展的实践,表明了发展家庭农场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领导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政府都要从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大局出发,正确认识家庭农场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意义和作用。应把扶持现代家庭农场作为加快小城镇建设、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抓手提到议事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部门,认真剖析家庭农场发展规律、存在困难和问题,研究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具体措施,切实加强对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
(二)着手于制定扶持配套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建议市委市政府组成专门调研组,对全市目前家庭农场发展的现状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在调研的基础上,应尽快研究出台关于家庭农场评估认定标准,健全和完善家庭农场各项登记备案工作,提升家庭农场的发展质量和水平。从家庭农场经营者法人注册登记、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税费减免、农业保险、人才引进、临时建设用地、土地合理流转、承担农业项目、享受支农补贴等层面制定扶持政策,积极营造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氛围和舆论环境。同时,要抓好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建议选择明景农场等几个办得好的农场作为市上的试点,给予有力支持。
(三)着力于创新机制、突破难点,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应重点研究制定农村土地流转有关政策问题,指导各地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出台激励土地流转的具体政策措施和办法。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市场,搭建便捷的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协调沟通、纠纷调解和交易平台,促进流转关系的稳定。应着重创新流转方式,鼓励通过“互换并地”、“土地银行”、“土地合作社”等多种形式加快土地流转。可进一步完善农民社保体系,解决离土农民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