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安苹果营销问题的调查报告

2013/11/21  浏览量:     

延安市老区建设促进会调研部  经济组

延安“洛川苹果”文化研究会

(2013年月11月20日)


苹果作为我市农业的支柱性产业,近年得到较快发展。2012年底,全市苹果面积达到315.4万亩,总产量260万吨,产值达76.6 亿元,果农人均纯收入5362元,全市农民平均果业纯收入3692元,占全市农民纯收入7655元的48.2%。不仅为全市农民收入提供了稳定可靠的主导性来源,而且为延安经济全局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战略支撑。但是,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态势下,苹果产业在营销环节中还存在不少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直接影响制约着我市苹果产业的长远发展和壮大。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作了一些调查研究。

一、延安苹果营销中的主要问题

(一)市内销售企业数量少、规模小,缺乏龙头企业牵引带动,致使销售失去主导权和话语权。

根据调查,我市以洛川、黄陵、富县为主,有苹果经销企业和个体户共203户(其中洛川103户)。这些营销企业和个体营销户由于规模小,方式单一,资金紧缺,单个经营年销售量只有20—50万斤,较大户也就100—200万斤,年销售总量只能达到10—20万吨,最多时占全市总产量的7.7%。90%多的苹果产量主要靠外地客商销售。外地客商以各自利益为导向,中秋和国庆“两节”前销售旺季,他们蜂拥而至,嗄啦、新红星和早熟富士每市斤售价3.20至3.80元;“两节”过后进入淡季,他们就来的少了,每市斤价格很快回落为2.20元至2.80元,前后价差1元多。更重要的是外地客商普遍存在压级压价行为,成倍的市场利润被他们占有。调查中我们看到,中档24头装箱,每箱约12市斤,按照每斤3元钱收购,果农每箱只收入36元,加上包装成本也就40元,但在销售终端每箱售价80-100元,是果农售价的2倍多。高档礼品9头盒或者2头盒,收购每个苹果2.5元左右(高档果多为单个采收),果农每箱只收入22.5元—30元,加上包装也就40-50元,但在市场上,这种礼品盒一般每盒售价在120元至160元不等,是果农收入的3至4倍。多年来,这种销售模式严重打压了果农的积极性,制约了苹果产业的进一步扩张。究其根本原因,在于本地小户分散经销,无法从规模上或是价格上与外地经销商抗衡,使我们主产区丧失了销价的话语权和定价权。

(二)品牌管理不到位,致使品牌的价值和效益没有充分体现出来。

我们延安苹果素以色、香、味俱佳而著称,多年来受到省内外、国内外的好评和青睐。先后获得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指定水果殊荣,2010年,“洛川苹果”品牌被国家工商总局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跻身中国驰名商标行列。随后,全区苹果价格逐年上扬,销路逐年看好。但是,由于品牌管理不到位,品牌的价值和效益没有真正发挥出来。一是品牌宣传不到位,效益不突出。“洛川苹果”还没有像丰田汽车、蒙牛奶粉、海尔电器、苹果手机那样成为人们熟知和首选的品牌。“洛川苹果”的商标价值也没有达到相应的水准。据资料反映,“洛川苹果”的品牌价值42亿元,而口碑不如我们的山东“烟台苹果“的品牌价值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达80.97亿元。这种局面的出现,主要是品牌宣传中行政手段大于市场化引导,领导的“个人点子”强于企业化运作。据调查分析,“洛川苹果”的消费人群全省占不到5%,全国占不到1%。二是品牌管理严重缺位,市场假冒泛滥。据调查,全省水果销售点都有假冒的“洛川苹果”销售。西安水果摊卖的“洛川苹果”大多数是渭北其他县的苹果。有的外地客商从我省的白水、澄城,甘肃的甘南等地收购苹果后直接装“洛川苹果”箱子。“洛川苹果”品牌使用的无序和混乱状态,严重影响了我区广大果农的增产增收,也减缓了我市经济总量的迅速扩张。三是区内对“洛川苹果”品牌认识不统一,步调不一致。一些县区政府不能从战略高度看待“洛川苹果”品牌,他们从各自小区域利益考量,强调本地的优生优质性;一些销售企业缺乏全局思想,从小集团利益出发另创牌子;不少村镇自制商标包装,使全区内的苹果牌子、包装五花八门。“洛川苹果”品牌优势远远没有体现出来。

(三)国内大中城市市场占有率低,销售终端疲软,出口销售更差。

近几年,我市各县区在北京、上海、广州、海南等地设立了114个销售点和直销窗口,初步为延安苹果销售打开了局面。但由于销售窗口分散、规模较小、布局不均衡,很难满足市场需求。北京、上海、广州销售量占到直销窗口总销售量的60%左右,而重庆、四川、福建、浙江、江苏等地缺乏销售网络,销售量还占不到销售窗口出售量的10%。同时,销售终端配置较差,冷储不足,长途运输冷链车较少,大型超市基本难于上柜。据调查,延安苹果进入国内大型超市的总量只有300多吨。出口销售更是凤毛麟角,2012年全市苹果产品出口仅有12万吨。

(四)品种单一,满足不了市场的多样化和经营化需求。

我们延安的苹果品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品种单一,结构不合理。以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引进的日本红富士为主要品种系列,占到总面积的80%多。同时保留了新红星、嘎啦和部分秦冠品种,约占总面积的15%,5%为其他品种。品种单一,不能满足人们对其多样性的需求。苹果属于中性水果,老少皆宜食用,但人们的食用有多样性,长期食用一种品种会造成人们口腻。同时,中早熟比例不尽合理。每年“两节”前后是苹果销售的高峰时点,也是价格最高时间段,但这时期的早中熟品种只有嘎啦和红星及少量早熟富士,面积约30万亩,占总面积的10%,产量不到40万吨,占总产量的15%。面积和产量比例严重失调,无法满足人们对苹果的季节性的消费需求。

二、进一步强化延安苹果营销的建议

第一,尽快组建一个市级龙头企业,掌控延安苹果销售的主导权。

组建新的能够掌控全市苹果销售的龙头企业,可在两种方式中选其一:一是在原延安果业集团的基础上重组。2004年,我市在原洛川县苹果总公司的基础上组建了延安果业集团公司。公司成立之初的几年,曾经为全市苹果产业发展壮大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但因营销观念、方式不能适应市场变化和资金困难,欠债巨额(洛川农行袋款7700万元,洛川农发行贷款2800万元,财政担保芬兰政府二类项目贷款2094万元,另外负债2242万元)等原因,于2011年停止运行。在原延安果业集团基础上重组新的营销龙头企业,需要市政府和洛川县政府确定新的重组企业,对原企业进行改制,整体移交资产、债务,授权使用“洛川苹果”品牌,并从债务消化、土地转移、政策信贷扶持等方面给予支持,以利新企业整合现有营销资源,尽快步入正轨。二是新建一个“延安苹果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新公司需要市政府发文确认;要从产业政策、龙头企业扶持、信贷规模支持等方面给予优惠;授权使用“洛川苹果”商标;动员苹果产业县区大力支持和扶持新的龙头企业发展。新组建的龙头企业为市级、股份制、集团有限公司,其宗旨为:整合现有销售资源,广泛拓展国内外市场,培育新的销售网络体系,充分发挥“洛川苹果”的品牌效应,真正掌控延安苹果销售的主导权,确保果农稳产增收,推进全市经济快速增长。

第二,强化对苹果品牌的管理,区内严格统一使用,区外整顿规范市场。

品牌问题,说到底是市场占有率问题。建议市政府继续大力推进品牌战略,加大对“洛川苹果”品牌的宣传与管理。应出台品牌使用管理规则,明确品牌的主体管理单位、使用条件、申请程序、相关权利义务以及管理和保护措施,达到管理使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责成新的龙头企业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花费一定精力和经费规范市场管理,组织查假打假,净化销售市场,使知名品牌真正挺立市场,满足消费者需求,实现品牌效益,增加果农收入。进一步加大品牌宣传推介力度,做到整体策划,集中宣传,形成轰动效应。改善经营策略,改进储藏包装,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协力办好一年一度“中国洛川国际苹果博览会”,把“洛川苹果”真正做到全国各地,延伸到海内外,占领高端消费市场。

第三,开拓营销市场,整合营销资源,打造延安苹果营销“航母”。

新组建的龙头企业,在市果业局的指导下,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营销工作的意见》,迅速形成延安苹果营销“航母”平台。一是整合现有销售资源,迅速壮大队伍和规模。具体是摸清现有销售体系,采取兼并、加盟、入股等方式,壮大龙头企业规模,更新销售理念,规范销售行为,共享市场开发资源,实现共赢。二是联合各苹果产区专业合作社,采取紧密型、松散型、合作性、股份制等不同方式,壮大新企业规模,实行集团化运作,引导专业合作社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规范标准,提升优质果率,提高市场占有率。三是加快建立果品直销窗口,创办“洛川苹果”专卖店,在国外及国内边贸城市建立果品直销窗口,拓展出口领域。四是协力抓好国家级洛川苹果批发市场建设,充分发挥苹果物流集散中心、价格形成中心、信息传播中心、科技交流中心、会展贸易中心的作用,实现聚集快捷,发散迅速。五是进驻国内外大型商场超市,完善全国销售网络体系,采取租赁、股份加盟、物流转运等方式增加冷链运力和销售终端冷藏储能,使高端优质苹果能迅速进入高端消费领域,满足高端市场消费需求。

第四,加紧早中熟品种布局,着力调整全年消费结构,满足人们生活需求。

品种结构是个战略性问题。在市果业局的具体指导下,按照我市“十二五”规划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以苹果为主的绿色产业发展的决定》和《实施苹果产业提质增效工程的意见》,聘请国家及省市果树研究单位,以延安果树试验场、洛川千亩示范园为基地,加大早中熟品种的研发进程,调节季节品种不足,解决季节销售矛盾,满足市场消费需求。同时,各县区要通过行政、经济的手段,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大力推进,力争三到五年将品种结构调整到位。随着品种问题的解决,必将带来市场占有率的提高和大规模营销的推进,最终提高产业效益,增加果农收入,壮大全市经济。同时,也促进新的龙头企业快速成长,使新企业的龙头牵动作用更加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