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直林业局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调查报告

2015/12/21  浏览量:   作者:延安市老区建设促进会  

按照市老促会的安排和要求,我们先后深入到黄龙山、桥山、桥北、劳山四个林业局及其下属的部分林场就当前存在的突出困难与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市直四个林业局共有职工3252人,其中离退休人员998人,在岗职工2254人。四局管理国有林面积1162万亩,占全市国有林总面积的54.2%,林木总蓄积3296万立方米,占全市林木总蓄积的66.2%,承担着造林育林、护林防火等天然林生态保护重任,是陕西“一叶肺”的建设者、守护者。

二、存在的突出困难与问题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国家对国有林场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改革,经费实行自收自支。在允许伐木出售时期,林场的运营还可维持。自1999年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程以来,国家禁止采伐林木,对林场实行以项目补助经费的政策。2010年,国家审定,按每亩天然林年补助经费5元的标准,每年共给四局补助经费8500多万元,一定十年不变。市财政按四局2008年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给以补助,年补助5000多万元。到2015年,随着职工调资与其他支出增加,四局年刚性支出达到1.9亿元,支出缺口高达6000多万元。经费的短缺,不但给工作带来影响,更使职工的许多民生问题得不到解决,困难与问题日积月累,到了难以维继的程度。突出的问题是“两难一断挡”。

一是职工看病难。国有林场大都设在离乡镇较远,山大沟深的地方,下面的营业区、点更是“面宽、线长、点多、分散”,再加上交通不便,林场又无医疗网点,林业职工就医看病十分困难。特别是由于经费不足,职工工资低,单位缴纳不起医保费,使职工很难享受到正常的医保待遇。现行医保政策是单位、个人缴纳的医保金,随工资增长而逐年增加。工资水平低于全市平均社会工资的,则以上年全市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以市桥山局为例,2014年全市社会平均月工资为4120元,市桥山局职工平均月工资仅为1974元,只占到全市平均水平的48%。因单位和职工不能按最低标准缴纳医保费,使职工的医保待遇得不到保障,有病不能及时治疗。

二是职工子女就业难。据调查摸底,市直四个林业局现有待业职工子女897人,占到上岗职工总人数的28%。由于这些子女自幼生长在偏远的林区,加之家庭生活困难,很难享受到优质教育,所以学历普遍偏低,又缺乏一技之长,在社会就业中缺乏竞争力。如桥北林业局,现有职工待业子女277人,其中三本以上学历的只占24.5%,大专学历占40%,高中、中专学历占35.5%。四个市直林业局都属市驻县单位,子女就业问题,县上不管,市林业局又无力无权解决,已成为林业职工普遍关注、十分揪心的突出问题。有部分职工子女长期待业在家中,无所事事,成为“啃老族”。还有一些子女成为被边缘化的弱势群体,养成喝酒、打牌、 上网等不良习惯。还不时闹出一些乱子,已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和谐。

三是人才“断档”严重。一方面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严重断档。因编制限制和条件差、工资待遇低,十多年来,市直四大局基本没有补充进专业技术人员。原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多数年龄偏大,正在逐年退休,造成有的林场甚至没有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据预测,“十三五”期间,市直四个林业局急需补充林业专业技术人员137人,生态保护专业人员114人,森林消防专业人员122人,财会人员55人,工程建筑人员20人,其它专业人员52人,共计需要500名专业技术人员。另一方面,护林人员也严重短缺。管护区山大沟深,需年轻力壮的职工才能胜任。目前,林场职工平均年龄在45岁以上,35岁以下青年职工仅占职工总数的5%,一线管护人员日趋减少。由于管护人员少,现在上岗职工人均管护森林面积已达到10000亩以上,远远超出了国家“天保”工程核定的人均管护5700亩面积的标准,急需增加一批护林工,特别是年轻一点的护林人员。

三、几点建议

(一)组织专题调研,统一思想认识,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市直林业局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关乎到我市林业事业的稳定和发展,更涉到重大的民生问题。这些问题的形成与积累,有工作问题,但更多的则是体制、机制问题。因此,仅靠林业部门自身是无力也无能解决的。建议由市委、市政府两办牵头,市人事劳动、财政、卫生、民政、林业等相关部门参加,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到局、场进行调研、走访职工,了解民情,增加感性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把此作为“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中的重大实践措施,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供市委、市政府统筹考虑,研究解决。

(二)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为契机,改革国有林场的管理体制。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国有林场的性质已完全变成公益性社会事业单位。因此,建议将国有林场等基层林业单位由原来的“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项目定收,财政补助”的管理体制改变为“事业单位,财政全额预算”的管理体制。对国家的定补、单位的创收,按收支两条线的办法处理。

(三)以问题为导向,落实责任,制定政策,精准发力,逐步、逐一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困难与问题。

1、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安排的特殊政策,解决林业职工子女就业难与“人才断挡”问题。建议在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林业专业班,定向在林业职工待业子女中招收学员,高中、中专、大专学历者,学习三年;本科学历者学习一年。学业期满,经严格考核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相应证件。市上以“合同工”身份与形式,安排各基层林场工作。人事部门参照相应学历,评定工资,并纳入各项保险。同时,林业部门要教育、鼓励待业子女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并引领、指导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者到市人劳部门申报、办理有关扶持政策和补助经费。

2、采取财政“填平补齐”的特殊政策,让林业职工以最低标准整体、全额参加医疗保险。以各林业局为单位,核算职工的年平均收入,收入低于全市年平均社会工资的,差额部分应由单位按比例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市财政局填平补齐,让职工以低标准足额参保,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同时,建议市上卫生部门、林业部门共同负责,在各国有林场建立医务室,配备职业医生,方便职工看病。卫生部门可参照在农村村一级兴办医疗室的政策,给予技术指导和经费补助。

3、把贫困林业职工纳入城市低保范畴。对附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林业职工,建议采用“属地管理,市上拨款”的办法,由所在县相关部门与林业部门共同负责,落实低保政策,确保城市贫困层与农村贫困户一道脱贫。

201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