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伏扶贫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7/12/13  浏览量:   作者:延长县老区建设促进会  

延长县老区建设促进会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2016年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国开行、农发行五部委《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意见》和省市安排部署,我县于去年6月初完成了全县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全县共编报光伏扶贫项目117.61兆瓦,帮扶覆盖全县7032户14038人贫困人口。分三种模式建设,其中:户用系统5.905兆瓦,帮扶贫困户1181户2438人;村级电站11.705兆瓦,帮扶贫困户234 1户4728人;地面集中电站100兆瓦,帮扶贫困户3510户6872人。(其中2017年实施的71.145兆瓦帮扶贫困户3053户6890人)。该项目由延安能源集团公司、延长群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延长久久新能源有限公司承担实施。

二、项目进展情况

指标下达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千方百计推进项目落地,多方协调加快项目建设进程,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针对我县宜林地总体面积小、分布分散、地势陡峭复杂,造成项目选址无法落地的问题,我县积极协调省市国土、林业部门,利用土地规划修编的时机,调整项目用地3252亩,其中首批项目用地2357亩,调整拟于近期申报的第二批30兆瓦项目用地895亩,一举解决了我县光伏用地指标难题。

二是结合我县电网结构、重点用能产业(企业)布局以及项目选址用地区块分布实际,调整整合并分解项目,将71.145兆瓦指标分解为延安能源4.145兆瓦户用及村级电站、延安能源40兆瓦集中式电站、延长群鑫17兆瓦集中式电站和延长久久10兆瓦集中式电站等三个项目主体、四个子项目来具体实施,三线齐头并进同时施工,既有效的缓解了投资压力,又切实解决项目用地区块分散、施工时限紧迫的问题,确保了项目建设进度。

三是协调帮助项目单位完成在延长落户注册。进一步理顺了施工主体、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确保企业能够顺利承接地方政府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确保项目在施工建设、后期运营、补助申请及税务征收等方面能得到更加便捷、及时、有力、高效的服务。

四是项目推进有序进展顺利。延安能源44.145兆瓦项目位于黑家堡镇杨家湾村,总投资3.773亿元(40兆瓦3.4亿元,4.145户用及村级3730万元),用地面积1405亩,可帮扶贫困户2157户(户用829户,集中1328户),目前已经完成了全部场址平整、3兆瓦的栽桩及组件安装工作,6月30日可完成3兆瓦的并网工作,完成投资1.25亿元,预计9月底全部建成,10月底全部并网。

延长群鑫17兆瓦项目位于郑庄镇郭旗村,总投资1.445亿元,用地面积600亩,可帮扶贫困户564户,目前已经完成了全部17兆瓦的栽桩及3兆瓦的组件安装工作,升压站及输电线路正在施工,6月30日可完成2兆瓦的并网工作,完成投资52 l 4万元,预计9月底全部建成,10月底全部并网。

延长久久10兆瓦项目位于黑家堡镇瓦村,总投资8500万元,用地面积352亩,可帮扶贫困户332户,目前已经完成了1兆瓦栽桩及的组件安装工作,35 KV升压站及输电线路正在施工,所有设备基础已完成,升压箱变、逆变器安装到位,正在开挖布置接地网线,6月30日可完成1兆瓦的并网工作,完成投资2700万元,预计9月底全部建成,10月底全部并网。

三、社会效益分析

光伏扶贫是中省两级立足于贫困县脱贫攻坚、追赶超越、实现跨越发展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是新能源产业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县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首批71.145兆瓦项目的实施,总计可帮扶贫困户3053户6890人,帮扶比例占到39.5%(全县7732户16680人)。按照五部委文件精神,所覆盖的贫困户每户每年收入不低于3000元,将持续收益20年。

长远来看,对于实现地方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脱贫进程和巩固脱贫成果、实现脱贫摘帽、争先进位、追赶超越将起到强有力的助推和支撑作用。

四、售电效益分析

1、户用系统及村级电站:按照每5千瓦装机容量帮扶l户贫困户、没计运行年限2 0年实施,每户年发电量约6 8 2 0度,4.1 4 5兆瓦年发电量约565万度;按照2类地区入网电价0.88元/度计算,每户年售电收益预计约6000元,4.145兆瓦年售电收益498万元;按6月30日后入网电价0.75元/度计算,每户年发电收益约5115元,4.145兆瓦年售电收益424万元。

2、地面集中电站:按照每30千瓦装机容量帮扶1户贫困户、设计运行年限20年实施,每30千瓦年发电量约4.1万度,67兆瓦年发电量约9157万度;按照2类地区入网电价0.88元/度计算,每30千瓦年售电收益预计约36080元,67兆瓦年售电收益8058万元;按6月30日后入网电价0.75元/度计算,每30千瓦年发电收益约30750元,67兆瓦年售电收益6868万元。